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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升级导致离婚,陪嫁物品可以主张返还吗

离婚赔偿是在离婚的时候可能存在的,离婚赔偿一般是由有过错的一方对其进行赔偿。无过错的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索要相应的赔偿。那么,离婚赔偿的财产包括陪嫁物品吗?下面就由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家庭矛盾升级导致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2年农历1月24日订婚,同年农历12月13日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13年1月5日补办了结婚登记。2013年农历9月16日生一女孩,取名马某甲。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原、被告因琐事经常发生纠纷。2013年农历12月8日,因双方发生争执,原告离开被告,双方分居至今。2014年4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现原告再次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

原、被告结婚时,被告马某某送给原告苟某某彩礼48000元及“三金”。原告的陪嫁物品有: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电视柜、衣柜、炕柜、梳妆台、沙发,现在被告马某某家。

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返还陪陪嫁物品。

本院认为,本案的原、被告在共同生活过程对发生矛盾纠纷,不能正确面对,处理矛盾纠纷方法简单,双方结婚仅一年时间就闹得不可开交,以致造成矛盾纠纷升级,影响到家庭关系和夫妻感情。现原告苟某某再次提出离婚,本院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以期原、被告夫妻能和好,但双方当事人态度坚决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原告苟某某反复缠诉,夫妻和好无望。综上,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陪嫁物品的主张,因原告的陪嫁物品系婚前个人财物,应由被告返还,本院予以支持。

上海离婚律师说法:陪嫁物品可以主张返还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婚前个人财物仍由个人所有。原告的陪嫁物品有: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电视柜、衣柜、炕柜、梳妆台、沙发,现在被告马某某家,因原告的陪嫁物品系婚前个人财物,应由被告返还。因此,陪嫁物品可以主张返还。

以上就是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陪嫁物品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陪嫁的物品一般来说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后分割的时候是可以申请返还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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