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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周一,上海离婚律师陪同一对当事人前往北京朝阳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很短的时间内便有三、四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协议离婚材料不合格而被退回。为避免大家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白跑一趟,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有必要对在北京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做一说明:

1、双方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因为很多当事人没有把户口本的中婚姻状况一栏里本次结婚前的“未婚”或“离异”状态改为“已婚”,导致民政机关不予受理,所以需要提前去公安机关做变更;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注意不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提前签字,要在现场签字并摁手印;

4、双方各自的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完成时,民政机关会发给离婚证以证明本人的婚姻状况。

协议离婚前应更改户口本中的婚姻状况最近,上海离婚律师在北京西城区民政局处理了一起协议离婚。由于双方早已分居且对方一直在外地,此次来北京是专程为办理离婚手续。因此,上海离婚律师在与其交流时格外关注离婚材料的准备。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和民政机关的要求,协议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要准备离婚协议书外,还要准备各自的户口本。而户口本中的婚姻状况一栏需要由“未婚”改为“已婚”。否则,即便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民政机关也是不会办理离婚手续的。

在这起协议离婚案件中,上海离婚律师就发现身处外地的一方尚未做上述变更,于是及时告知其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这才避免对方大老远地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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